← 返回搜索结果

关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

有效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6-04-15

文号

发改高技〔2026〕123 号

实施日期

2026-05-01

数字经济全国
第一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强化技术赋能。坚持应用牵引,深化融合应用。坚持数据赋能,释放数据价值。坚持安全可控,筑牢安全屏障。 三、发展目标 到 2027 年,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突破性进展,产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数字产业化发展水平大幅提升。 第二章 重点任务 一、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一)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明确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 (二)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建立数据流通交易标准体系,规范数据流通交易行为。 (三)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二、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一)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二)促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三)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链条数字化改造。 三、促进数字产业化发展 (一)提升核心产业竞争力。着力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水平。 (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等新兴数字产业。 (三)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 第三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 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数字经济人才体系。 四、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数字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监管规则,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